去過荷蘭多次,雖然我在歐洲遊歷最久的國家是德國,但這瀕臨北海的國家一直在我的歐洲之旅中佔有一席之地,當初正是在荷蘭半年的交換學生造就了我的歐洲流浪之旅。提到荷蘭,刻板印象的不外乎鬱金香、紅燈區、大麻、運河、風車,一笑置之之餘,好像也該為它講講話,就誕生了這一篇,來談談荷蘭為何讓我念念不忘。
公民社會:
相較於法國、德國、英國、奧地利等歐洲諸國,荷蘭直到拿破崙占領前都沒有所謂的國王 / 王后,荷蘭由西班牙獨立之後成立荷蘭「共和國」,即使威廉.奧蘭治率領七省共和國脫離西班牙,他以及他的家族頂多就是共和國內地位崇高的家族,荷蘭境內並沒有一脈相承的君主體系。
為何荷蘭如此與眾不同,相對於君主政體,荷蘭更強調公民社會。「上帝造海、荷蘭人創造荷蘭」具體而微的反映了荷蘭的發展史,過往的荷蘭大多數區域水鄉澤國,地理環境一日數變,不像其他國家可以輕易的切割地域、佔地為王,沒有固定領域稱王有何意義?到底是哪邊的王呢?
相對的,過往荷蘭社會的重中之重就是治水,群策群力的治水,這也逐漸造就了這過國家的中堅階層:公民與公會,要活下去得依靠彼此的支援、合作來克服瞬息萬變的水文,貴族、領主這些概念在飄忽不定的地貌之前顯得虛幻。
由公民與公會主導的社會也照就了荷蘭特立獨行的旅遊環境,城堡、莊園向來不是荷蘭的旅遊重點,因為…這個社會就沒有領主、貴族、國王(直到拿破崙崛起);荷蘭繪畫的主角是公民與公會,不是政治或宗教權貴,相較於其他歐洲國家的畫家大多為達官貴人服務,荷蘭畫家的客戶大多來自於商人或公會,這也是荷蘭繪畫最引人入勝的一面,林布蘭的《夜巡》正是描繪阿姆斯特丹的民兵衛隊。
運河屋:
阿姆斯特丹的運河屋是荷蘭的象徵,這城市發展之初只是阿姆斯特河(Amstel)旁邊的小漁村,周遭滿是淤田,因為絕佳的位置跟一開始生鯡魚產業的盛行,讓荷蘭日漸興盛,阿姆斯特丹也成為金融跟貿易中心,在16 – 17世紀盛極一時,運河屋也是在這時期慢慢形塑的阿姆斯特丹的市容。
在跟西班牙的戰爭初期阿姆斯特丹的城區基於防禦考量,被限制在城牆內,但這規範終究不敵欣欣向榮的商業活動衍生的土地需求,最後拓展到運河區,紳士運河(Herengracht)、王子運河(Prinsengracht)、皇帝運河(Keizersgracht)都是在這時期拓展的,取這響亮的名號也是想吸引富人在此置產。
運河區雖然不乏富麗堂皇的富人居所,但也交雜華麗與純樸建築,甚至同一條街上豪宅跟倉庫,也反映了阿姆斯特丹的過去特色:沒有富人區,達官顯要跟平民百姓比鄰而居,沒有明確的統治階級專屬區域。
繪畫:
提到荷蘭繪畫,一般人都會聯想到梵谷,他確實是不世出的荷蘭畫家之一,但這邊要分享的主要是16 – 17世紀的荷蘭繪畫。荷蘭畫作與眾不同之處在於他們很早就轉向風俗畫、靜物畫等等,以平民百姓為主體,而不是貴族、神話、宗教。會有這一點差異跟荷蘭的發展很有關係,他們的中產階級、公民社會很早就成形了,而且又是新教國家、教堂忌諱過度裝飾,贊助畫家的主力大多是社會上事業有成的大眾,對這個有興趣的可以參考《自由之城:阿姆斯特丹》。
除了有眾多的風俗畫,靜物畫跟人物群像畫也是當時的重點題材。荷蘭的靜物畫大多具有象徵的意義,例如骷髏代表死亡,但我個人非常不愛靜物畫,也不愛個人肖像。大幅的平民群像畫也是荷蘭繪畫一大特色,林布蘭的《夜巡》便是其中的佼佼者。我非常推薦參觀阿姆斯特丹的《十七世紀肖像博物館》(相關遊記),裡面的館藏非常精彩,而平民群像畫也象徵了當時的社會現象:「公會」是荷蘭的社會中堅,他們是眾多畫家的顧客。
整體而言,荷蘭繪畫最引人入勝的就是畫家著重在「庶民」,欣賞時很輕鬆,不像觀賞義大利、法國等地的繪畫時總會牽連到數之不盡的宗教或神話背景知識。再者,荷蘭很早就開始描繪他們的田園生活,可說是風景畫的先驅地區,而我正是風景攝影的愛好者。
新教:
過往荷蘭跟比利時同屬於西班牙統治的低地國區域,而引爆八十年戰爭的導火線正是宗教問題與自治權之爭,宗教狂熱的西班牙國王菲利普二世厲行集權統治、以天主教為尊,讓發展蒸蒸日上、民情逐漸轉向喀爾文教派的荷蘭群情激憤,最終激起了八十年戰爭,結果當然就是…北方七省脫離西班牙、成立荷蘭共和國。
喀爾文教派對荷蘭的文化發展有舉足輕重的影響,最顯而易見的就是教堂,教堂向來是歐洲旅遊重點,但荷蘭的知名教堂相較於法國、西班牙、德國,可說是乏善可陳,對他們來講,教堂以簡樸、實用為主,宗教的虔誠反映在日常的所作所為,而非讓人目眩神迷的教堂建築。
在過往新舊教不斷對抗之際,強勢的一方總是會迫害弱勢者,荷蘭也不例外,獨立戰爭之前爆發多起聖像破壞運動、搗毀大量的宗教建築與藝術品,這也形成了一個有趣的現象:隱藏教堂,阿姆斯特丹便有博物館(閣樓上的吾主博物館)展示過往天主教徒如何在隱藏教堂活動、避開喀爾文教派的迫害。
話說回來,荷蘭還是一個對宗教非常寬容的國家,不像西班牙那樣動輒以宗教法庭審判異教徒,只要天主教徒不要過於明目張膽,當局對它們的活動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對這議題有興趣的可參觀閣樓上的吾主博物館(官網)。
心得:
若想欣賞氣派輝煌的皇宮建築、體驗奢華的宮廷文化,千萬別到荷蘭,它們的歷史跟文化的核心一直都是公民社會。荷蘭也不僅只於鬱金香、紅燈區、大麻、運河、風車 ,它別具一格的發展路徑造就了一個以「我」為核心的社會,「我們」便是主角,不是國王、不是貴族、不是教廷,這正是荷蘭的迷人之處。